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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类
    • 关于用户注册
      • 1.机构如何注册成为平台用户?

        第一步:登录平台网站,填写注册信息,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第二步:将加盖公章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机构用户开通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登录平台上传彩色扫描件或寄至中征登记公司;

        第三步:中征登记公司收到上述材料后为机构开通用户权限,完成用户注册。

      • 2.电子营业执照是什么?如何应用?

        平台所称的电子营业执照指的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您已经取得电子营业执照,可以在平台注册、登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APP、微信或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相应二维码,即可实现对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

      • 3.哪些机构可以在平台应用电子营业执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可适用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如金融机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均可以在平台应用电子营业执照。

      • 4.如何在注册环节应用电子营业执照?

        已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金融机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填写注册信息页面,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注册,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微信或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相应二维码,实现注册信息的自动填充,快速完成注册信息的填写。

        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注册的用户,只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开通申请表》,无需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 5.如何在登录环节应用电子营业执照?

        已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金融机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扫码登录”的方式,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微信或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相应二维码,即可在不输入密码的情况下,实现登录。

      • 6.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注册、登录需要注意什么?

        (1)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应当首先确保已依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取得电子营业执照,且应当确保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者已经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授权方式请参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电子营业执照的相关办法。

        (2)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注册的用户,只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用户开通申请表》,无需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注册、登录的用户,应当在90日(自然日)之内再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进行登录,以确保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 7.个人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注册平台用户吗?

        可以,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注册请选择用户类型“应收账款债权/债务人”。但目前平台仅支持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债权人业务功能。

      • 8.个人如何进行用户注册?

        第一步:登录平台网站,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明材料,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第二步:将由本人签字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个人用户开通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登录平台上传彩色扫描件或寄至中征登记公司;

        第三步:中征登记公司收到上述材料后为申请人开通用户权限,完成用户注册。

      • 9.个体工商户如何进行用户注册?

        第一步:登录平台网站,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明材料,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第二步:将加盖个体工商户公章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个体工商户用户开通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登录平台上传彩色扫描件或寄至中征登记公司;

        第三步:中征登记公司收到上述材料后为申请人开通用户权限,完成用户注册。

      • 10.用户如果长期未开通怎么处理?

        机构或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登录平台网站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后,应在30天(自然日)内完成注册流程。如逾期未能完成的,中征登记公司有权注销其对应的预注册信息。注销后,机构或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如需加入平台的,应另行注册。

      • 11.用户注册时必须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哪些?

        机构注册必须填写的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法定名称、组织机构类型、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营业执照号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机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等。个人注册必须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 12.个人用户注册时上传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个人用户注册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照。

      • 13.个体工商户用户注册时上传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个体工商户注册的,应当上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4.如何下载《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机构(个人/个体工商户)用户开通申请表》?

        参与机构/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可在预注册成功后的提示页面下载《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机构(个人/个体工商户)用户开通申请表》,也可登录平台系统后进行下载。

      • 15.用户注册时填写所属行业以及大中小微型企业规模的分类标准是什么?

        用户注册时填写行业分类时,应当参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大中小微企业规模时,应当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 16.哪些机构是应收账款债务人?

        应收账款债务人即应收账款义务人,是指因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或使用设施而承担的向权利人支付对价款的义务人。

      • 17.哪些机构或个人是应收账款债权人?

        应收账款债权人即应收账款权利人,是指因出售货物、提供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支付对价款的权利人。在平台中为转让或质押其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向资金方提出融资请求的机构或个人。

      • 18.哪些机构是资金方?

        资金方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开展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融资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及其他机构。

      • 19.用户遗忘密码或发觉密码被盗,该如何处理?

        用户应妥善保管平台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以确保账号安全,若密码遗忘或被盗应立即向平台申请用户密码重置。密码重置的申请过程如下:用户在平台网站下载《用户密码重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寄至中征登记公司或发送彩色扫描件到客服邮箱:rfsp@crcmir.org.cn,中征登记公司核实用户身份后进行密码重置并及时予以反馈。

        如您已取得电子营业执照,可以选择“扫码登录”的方式,通过微信、支付宝或政务APP的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相应二维码,即可在不输入密码的情况下,实现登录。

      • 20.机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该如何处理?

        机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登录平台予以更新,不能在页面直接修改的,应当向中征登记公司申请变更。

        1.机构变更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要在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机构用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将机构基本信息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出具的基本信息变更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将彩色扫描件通过“我的园地-用户信息维护-关键信息修改”在线上传文件并提交申请。

        2.机构因三证合一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直接通过“我的园地-用户信息维护-关键信息修改”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即可。

        3.中征登记公司会在审核用户身份后为用户变更上述信息。

      • 21.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该如何处理?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登录平台予以更新,不能在页面直接修改的,应当向中征登记公司申请变更。

        个人用户申请变更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的,以及个体工商户用户变更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应当在平台网站下载并填写《个人/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一并发送彩色扫描件到客服邮箱或寄至中征登记公司。

      • 22.已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用户如何实现基本信息的变更?

        已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金融机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如机构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无需按照上述流程申请基本信息变更,只需要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平台,即可实现平台信息的更新。

        目前,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平台的信息需要经过平台工作人员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您在平台的信息更新。

    • 关于总部用户和子用户
      • 1.什么是总部用户?

        机构可申请注册成为总部用户,通过平台查看下属机构在平台的业务信息。平台机构用户可在自身业务系统,选择关联总部用户,允许总部用户查看该机构用户在平台上的业务信息。一个平台机构用户可关联多个上级机构为其总部用户。

      • 2.怎样申请成为总部用户?

        申请机构在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总部用户开通申请表》,并连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寄送至中征登记公司或发送彩色扫描件到客服邮箱,中征登记公司依据《总部用户开通申请表》为申请机构设立总部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总部用户开通申请表》中的联系人。

      • 3.怎样关联总部用户?

        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我的园地”中的“关联总部用户”模块,即可查找总部用户,进行关联总部用户操作。机构用户关联总部用户时,应仔细核对总部用户身份信息,谨慎操作。

      • 4.关联错误的总部用户后,怎么办?

        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我的园地”中的“关联总部用户”模块,进行解除关联操作即可。

      • 5.什么是根用户和子用户?

        机构注册平台用户即成为根用户;根用户可自行通过平台创建并管理多个子用户;除用户管理功能外,子用户与根用户享有相同功能权限,且均以该机构的名义在平台开展业务;根用户可与多个子用户同时操作系统,实现一个机构多个部门同时使用平台。

      • 6.如何创建子用户?

        机构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我的园地”中的“子用户管理”模块,即可创建并管理子用户。

      • 7.子用户具有哪些业务功能?

        子用户除不可关联总部用户外,其业务功能与根用户功能相同。

      • 8.子用户忘记密码怎么办?

        根用户可为子用户重置密码。

  • 业务类
    • 关于平台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 1.应收账款债权人或债务人上传账款时,一定要录入合同及发票信息吗?

        合同及发票是证明应收账款相关的基础交易真实性的重要凭证,在线直接录入账款信息的情形下,合同及发票是必填项。

        在接口对接、线上传输账款信息的情形下,因债务人用户系统复杂多样,目前平台未强制要求传输合同及发票信息,但债权人可选择账款并补充上传合同发票,若未补充,资金方应要求其线下提供,以核查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 2.如债务人与平台完成系统直连,债权人如何使用应收账款申请融资?

        债权人用户拟使用基于系统直连上传的账款申请融资时,需选择有合作意向的资金方用户,授权/申请系统直连的债务人将历史交易数据发送至平台及资金方,该资金方核定供应商的授信,经债务人同意授信后,债权人可以基于债务人发送的应收账款申请融资。

      • 3.债权人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向资金方发送哪些信息?

        债权人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向资金方发送两类信息:应收账款信息与融资申请信息。

        融资申请信息包括融资申请金额、融资总成本、融资期限、应收账款信息等。

      • 4.平台的应收账款转让/质押通知书及回执如何生成?是否有法律效力?

        平台提供应收账款转让/质押通知书及回执的通用模板,资金方根据具体业务选择是否使用平台的通知书及回执,其流程为:资金方选择条款并生成通知书及回执→资金方发送至债权人确认通知书内容→债权人确认无误后转发至债务人→债务人查看通知书并发送回执。

        平台支持债务人用户对通知书回执加签电子签章,按照《电子签名法》,加签后的通知书回执具有法律效力。

      • 5.平台上隐蔽保理业务有什么功能?

        平台上隐蔽保理业务为债权人提供账款融资服务,相关账款不需债务人确权。

      • 6.收益权类融资和隐蔽保理类融资有什么区别?

        收益权类融资主要基于债务人不特定的业务场景,例如高速公路收费权、供水供电的收费权等。

        隐蔽保理是存在明确债务人,债权人上传的账款不经债务人确权,债权人直接向资金方申请融资。

      • 7.在隐蔽保理业务中平台确认债权人上传账款的真实性吗?

        平台仅是各用户发布信息的渠道,并不对账款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平台对用户进行严格的身份审查,但用户进行交易时,应对应收账款等信息进行独立尽责的判断,并对其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 8.隐蔽保理业务基本流程是什么?

        债权人上传账款→债权人向资金方申请融资→资金方反馈受理意见,双方线下磋商,达成交易→资金方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完成登记→资金方填写成交单。

      • 9.达成融资交易后,平台参与各方需要做什么?

        资金方与应收账款债权人达成融资交易、签订融资合同、完成通知事宜后,资金方应填写成交单,向平台反馈应收账款融资的成交信息,并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完成登记。应收账款债权人/债务人可登录平台查看成交信息。

      • 10.资金方填写成交单有误或者债权人未提款等情形下,是否可以撤销成交单?

        如债权人未查看成交单,资金方可以在线直接撤销。

        如债权人已查看成交单或发送成交单的时间大于60个自然日,资金方需要下载填写《成交单撤销申请表》并邮寄至中征登记公司,由平台审核后撤销。

      • 11.平台是否保证接口传输业务数据的真实性?

        系统直连模式中,平台保证根据接口规范要求,将各方数据完整、准确、及时的传递。但平台不对业务数据本身的真实性负责。

      • 12.与平台系统对接的合作流程是什么?

      • 13.开展系统对接是否会产生费用?

        核心企业、商业银行根据平台接口规范,开发、调试自有系统功能和接口所产生的开发调试费用,由核心企业、商业银行自行承担。平台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

    • 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
      • 1.什么是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

        一般所说的政府采购类应收账款融资,是指政府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将基于政府采购合同形成的未来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给资金方的融资活动。

        而平台所指的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是指,各省(市、区)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系统通过技术手段与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实现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的通过平台与资金方的自动化传输交互,使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托政府采购合同获得融资。

      • 2.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是指什么?

        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是指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系统与平台所传输的、用于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公告/采购订单信息、合同信息、合同附件、财政支付信息等。

      • 3.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而言,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有什么好处?

        (1)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立足政府采购项目,有助于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门槛,有效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

        (2)通过平台线上操作,简化业务流程,提升融资效率。

      • 4.对于资金方而言,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有什么好处?

        (1)通过平台查看市场中标公告,资金方可全面快速的获得潜在业务信息,为资金方提供了有效的获客展业渠道;

        (2)通过平台直接查看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有助于验证采购订单的真实性;通过平台查看采购合同、支付申请等最新进展,有助于及时全面管控融资业务风险;

        (3)强化财政部门通过技术和人工手段对集中支付的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收款账户进行锁定,有助于防范融资业务风险。

      • 5.怎样才能通过平台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

        只有与平台实现系统对接的省(市、区)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才能够与平台上的资金方用户,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

      • 6.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的供应商,如何注册平台?

        已与平台对接的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无需另行注册平台用户,直接点击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融资相关链接,跳转进入平台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板块。

        虽然供应商无需在平台注册,但是仍视同为平台用户,通过平台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时,应遵守并使用《信息合作业务规则》、《信息合作主协议》及相关规则。

      • 7.政府采购供应商已经是平台用户,能否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

        可以。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以通过平台首页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业务系统”。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供应商在平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与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一致,才可以成功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业务系统。

        第二,如供应商所在的多个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系统已与平台实现对接,则供应商每次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业务系统”时,需选择其中一个财政部门。

      • 8.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的大致流程是什么样的?

        (1)各省(市、区)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系统与平台实现系统对接后,将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信息、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发送至平台。

        (2)供应商可以在平台查看财政部门所在地资金方发布的融资产品信息,也可以向财政部门所在地的全部资金方发布融资意向,寻找意向资金方。

        (3)资金方可以在平台查看所有已与平台实现对接的政府采购系统推送的最近一年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也可以查看供应商主动发布的融资意向,并获取供应商历史中标信息,作为核定授信额度的参考。

        (4)供应商确定合作资金方后,可以在政府采购系统推送的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中,选择拟融资的政府采购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向资金方推送融资申请。

        (5)资金方可以查看供应商发起的融资申请,并对融资申请中包含的政府采购中标公告/采购订单等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进行跟踪管理。

        (6)在达成融资交易后,资金方通过平台将融资成交信息反馈至政府采购系统,财政部门将通过技术或人工手段对其集中支付的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进行锁定,严格按照该收款账户执行付款。

      • 9.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何通过平台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

        (1)已对接财政系统的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融资相关链接,跳转进入平台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板块;已注册平台用户的,可以通过平台首页登录系统,进入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板块;

        (2)在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发送至平台后,供应商可以在平台查看到自己的详细业务数据;

        (3)供应商在平台“寻找合作资金方”板块,可以通过查看资金方融资产品、发布融资意向两种方式,主动寻找意向资金方,并可以在平台查看资金方核定的授信额度;

        (4)供应商可以在平台“向合作资金方提交融资申请”板块,选择拟用于融资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填写意向融资金额等融资需求信息,推送至指定的资金方;

        (5)供应商可以在资金方向平台反馈成交信息后,在平台查看成交信息。此外,资金方也可以在收到供应商融资申请后,反馈拟融资采购合同中需约定的回款账户,供应商可在业务系统内对回款账户进行确认。

      • 10.作为平台资金方,如何通过平台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

        (1)资金方可以在平台发布政府采购相关的融资产品信息(通过客服电话、客服邮箱等方式联系平台工作人员,获取并填写产品信息发布模板,由平台工作人员配置维护到平台);

        (2)资金方可以在平台查看所有已与平台实现对接的政府采购系统推送的最近一年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也可以查看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主动发布的融资意向,并获取供应商历史中标信息,作为核定授信额度的参考,并在核定授信额度后,向平台反馈供应商的授信信息;

        (3)资金方可以在“查看供应商融资申请”板块,查看供应商推送的融资申请,并对融资申请中包含的政府采购中标公告/采购订单等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进行跟踪管理;

        (4)在达成融资交易后,资金方向平台反馈的融资成交信息,通过接口反馈至政府采购系统,财政部门将通过技术或人工手段对其集中支付的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进行锁定,严格按照该收款账户执行付款。在政府采购系统支持的条件下,资金方也可在收到融资申请后反馈拟融资采购合同中需约定的回款账户,由供应商在平台业务系统确认后,通过接口发送至政府采购系统。

      • 11.什么是历史中标信息?

        历史中标信息是指供应商在某一省(市、区)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订单历史汇总信息、采购订单明细和采购订单详情。

        其中,订单历史汇总信息包括期间内采购订单总次数、有效合同总金额、付款总金额等;采购订单明细包括中标公告日期、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金额及采购单位等信息;采购订单详情包括政府采购的中标信息、采购计划信息、合同信息、合同附件信息等。

      • 12.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时,政府采购系统如何执行付款?

        资金方向平台反馈的成交信息,会通过接口反馈至政府采购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在收到平台反馈的成交单信息后,财政部门会通过技术或人工手段对其集中支付的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进行锁定,严格按照该收款账户执行付款,从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 13.资金方在开展业务时,如何确认政采合同中约定收款账户与监管账户的一致性?

        对于供应商申请融资的采购订单,资金方可及时在业务系统查看供应商申请融资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对应的采购合同信息(由政府采购系统接口推送至平台),资金方可依据采购合同中约定收款账户是否已设定为其监管账户进行放款操作。采购合同中约定收款账户如果非资金方监管账户,资金方可要求供应商变更合同后再放款。

      • 14.资金方如何通过系统把控合同变更风险?

        资金方可以在平台对供应商推送的融资需求进行业务跟踪与管理,当这些融资需求的合同信息发生新增或变更,或收到新的支付申请时,资金方在平台的业务系统会收到消息提醒。

        如果资金方在平台业务系统维护接收业务短信的手机号码,则还可以收到实时短信提醒。

      • 15.资金方如何接收实时短信提醒?

        资金方可以在平台“我的园地-用户信息维护-政采贷业务免费短信服务”板块,维护接收短信提醒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维护成功后,即可收到免费的实时短信提醒。

      • 16.什么样的情况资金方会收到短信提醒?

        当供应商推送新的融资申请,或供应商推送的融资申请中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发生合同新增、合同变更、新增支付申请等情况时,资金方会收到短信提醒。

      • 17.资金方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是否必须进行系统对接?

        平台鼓励资金方与平台实现系统对接后,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但目前未实现系统对接也能够在平台通过资金方业务系统开展此类业务。

  • 登记接口
    • 关于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接口查询和应收账款质押/转让(保理)接口登记
      • 1.哪些用户可以通过平台接口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

        目前只有资金方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在查看融资需求及填写成交单和质押/转让通知单时查询融资需求方或借款方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

      • 2.如何通过平台接口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

        (1)用户须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中有处于启用状态的具有查询权限的操作员账户(查询操作员、查询及登记操作员);

        (2)首次查询时需要输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的具有查询权限的操作员账户(查询操作员、查询及登记操作员)的账户名及密码进行绑定;

        (3)通过融资需求页面、成交单填写页面和质押/转让通知单填写页面的相关链接查询融资需求方或借款方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

      • 3.通过平台接口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的结果与直接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查询的结果有无不同?

        两种方式的查询结果一致。通过平台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的结果来自于登记系统。

      • 4.哪些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应收账款质押/转让(保理)接口登记?

        目前只有资金方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快速登记应收账款质押/转让(保理)信息。

      • 5.如何通过平台进行应收账款质押/转让接口登记?

        (1)用户须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中有处于启用状态的具有登记权限的操作员账户(登记操作员、查询及登记操作员);

        (2)首次登记时需要输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的具有登记权限的操作员账户(登记操作员、查询及登记操作员)的账户名及密码进行绑定;

        (3)在填写完质押/转让通知单和查看质押/转让通知单历史时进入登记单填写页面(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在查看融资申请页面),补足登记单信息即可登记进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

      • 6.目前通过平台可以进行哪类登记?

        目前仅支持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应收账款转让(保理)登记。

      • 7.登记过程中,如发现平台自动抽取信息与业务实际情况不符,该如何处理?

        登记过程中,如发现平台自动抽取信息与业务实际情况不符,资金方可在线修改。

  • 其他类
    • 关于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
      • 1.如何申请数字证书?

        用户应根据CF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和规范,自行向CFCA提交申请并获取证书,具体流程为请至“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在线申请平台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等待审核、制作、邮寄。大致流程如下:

        (1)登录数字证书在线申请平台,注册用户,验证激活用户账户;

        (2)已激活用户登录数字证书在线申请平台;

        (3)应用项目选择“中征应收账款融资登记平台”,证书类型、购买年限、购买数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即可,然后下一步进入资料填写并提交;

        (4)证书订单填写过程中,系统对申请资料进行自动审核;

        (5)在基本资料审核通过后,系统进行打款验证确认;

        (6)以上全部审核通过后,进行订单支付;

        (7)支付成功后申请完成,订单进入制作流程及发货流程;

        (8)订单发货后,可在订单查询中查看快递单号,且电子发票会在订单发货后3-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经办人邮箱中,也可通过订单查询页面查看电子发票信息。

      • 2.已申请并收到数字证书后,如何使用?

        用户获得数字证书后,首先应插入USBkey,并安装驱动,安装流程详见平台“下载中心”栏目中的《驱动安装、密码修改、驱动卸载操作手册V1.0》;驱动安装完成后,登录平台,在 “我的园地”栏目中进行数字证书与平台用户信息的绑定,绑定流程详见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中的《CFCA数字证书绑定操作手册V4.0》。

      • 3.在平台操作是否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不是。平台用户遵循自愿原则向CFCA申请数字证书。

      • 4.如何进行证书的换发/更新?

        如数字证书到期需换发或更新的,需到CFCA数字证书在线申请平台重新申请。

      • 5.如何修改USBkey的密码?

        修改USBkey的密码,请参照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中的《驱动安装、密码修改、驱动卸载操作手册V1.0》。

      • 6.应收账款债务人用户如使用Edge浏览器应用数字证书签章功能,对系统有何要求?

        推荐使用win10及以上系统。

      • 7.USBkey因输入口令错误超过六次而被锁定该如何处理?

        请申请数字证书的债务人用户牢记USBkey口令,避免口令错误次数过多而被锁定的情况。如USBkey被锁定,请咨询CFCA客服电话400-880-9888,根据客服提示进行操作。

    • 关于短信提醒功能
      • 1.短信提醒规则是怎样的?

        平台实时发送用户开通和业务开展情况的提醒短信。

        (1)用户开通情况:平台会向用户注册时填写的“联系人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

        (2)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开展情况:用户可以在“我的园地-用户信息维护-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免费短信服务”栏目,维护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用于开通、关闭短信提醒功能。

        (3)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开展情况:资金方用户在“我的园地-用户信息维护-政采贷业务免费短信服务”栏目,维护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用于开通、关闭短信提醒功能。

      • 2.短信提醒内容包括哪些?

        (1)用户开通情况:用户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注册信息存在问题。

        (2)用户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开展情况:

        应收账款债权人:a.债务人上传/接口发送账款;b.债务人确认账款;c.资金方发送质押/转让通知书;d.债务人查看质押/转让通知书;e.债务人发送质押/转让通知书回执。

        应收账款债务人:a.债权人上传账款;b.债权人确认账款;c.债权人授权债务人发送历史数据;d.资金方发送对债权人的授信。

        资金方:a.债权人发送融资申请;b.债务人上传债权人的历史数据;c.债务人查看质押/转让通知书;d. 债务人发送质押/转让通知书回执。

        (3)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开展情况:

        资金方:a.供应商推送融资申请;b.供应商已推送的融资申请新增关联合同;c.供应商已推送的融资申请变更关联合同内容;d.供应商已推送的融资申请新增关联支付申请。

      • 3.短信提醒功能是否收费?

        短信提醒功能目前暂不收费。

    • 发票查验
      • 1.每张发票一天能查验几次?

        一张发票(状态为非正常)每天查验不得超过5次,包括用户通过国税或其他机构查询的次数,发票状态为正常时查验不限制次数。

      • 2.批量导入,是否有模板?

        批量导入必须使用平台下载的模板,不可自行修改模板中单元格的格式,同时模板中第二个sheet页中也有每个数据项的填写说明。通过“批量导入”方式查询的后台会生成一个批次号,用户可通过批次号查看该次上传的发票查验信息。

      • 3.当日开具的发票当日可进行查验吗?

        当日开具的发票如果开具方已上传互联网,则可查验,若查询报错提示:“发票不存在”,则可次日再次查验。

      • 4.最长可查验多久的发票信息?

        可查验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 5.支持查验的发票种类都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发票、通行费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6.查验后生成的全票面信息下载与打印对浏览器有要求吗?

        最好用IE9以上版本,避免报错,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客服联系400-009-0001。

      • 7.OCR识别查验支持上传哪种格式的图片?

        png、jpg、pdf格式的图片。

      • 8.OCR 图片识别查验,是否支持一张图片多张发票一次上传?

        支持,也支持一个PDF多联发票图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