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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金融支持青海工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引导金融资源为全省工业绿色发展提供精准支撑,助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推进产业“四地”建设,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金融支持青海工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2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效,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用足用活用好金融政策方面:一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作用。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碳减排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等绿色转型发展领域的信贷投放。二是完善金融机构内部信贷支持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政策,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在信贷决策中,在总行信贷授权规定范围内,推动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有效衔接。


优化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方面:一是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产品推广等方面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开展节能节水未来收益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加强与证券、保险、基金、投资公司合作,创新投行、租赁、金融市场、资产管理等新型融资工具和服务方式。二是拓展碳账户覆盖面和金融场景应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与碳账户信息挂钩的授信审批机制、利率定价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根据企业碳账户信息对企业给予差异化金融支持。推广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转型金融产品,带动更多的资金支持高碳行业向低碳甚至脱碳转型。三是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发挥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绿色工厂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加大供应链融资推广,强化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发挥多渠道融资作用方面:一是强化债券融资支持。加大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创新产品运用力度;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园区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等专项债务融资工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等专项债券。二是发挥股权融资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科创引导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股权投资机构以及融资租赁之间的深度合作;鼓励科技型、创新型绿色中小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青海股权交易中心优先挂牌上市融资。三是用好跨境融资渠道。持续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质增效,吸引“专精特新”企业、优质技术进出口企业加入试点;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优化外债登记管理,支持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


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支撑方面:一是加强产融合作对接。建立完备的绿色融资需求清单,完善名单动态更新机制,为金融机构获取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提供便利;金融机构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绿色发展项目,全面开展绿色工业企业走访对接和融资辅导。二是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打击各项“漂绿”“洗绿”行为,探索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加强对传统企业转型风险的关注,提升金融机构气候相关风险的识别与应对能力。


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共同推动完善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配套政策措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推进任务落实,推动相关措施落地。二是凝聚发展共识。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地方、企业和公众对工业绿色发展的认可度。开展绿色工业、绿色产品、绿色金融科普宣传,营造绿色金融发展良好氛围,不断开拓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