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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和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近日,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和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中指出,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采购部门、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积极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入平台并确认信息,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对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作出贡献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在全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中给予表扬或者奖励。探索建立对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核心企业的奖励措施。


以下是文件摘录:


三、进一步明确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优选发布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名单。根据供应链金融发展方向,从“2+6+N”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高新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文旅企业、重点外贸企业、重点农林龙头企业中,优选发布并共享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配合)


(二)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监测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对优选培育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实行供应链融资专项授信额度管理,重点监测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融资等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核心企业名单按季度报送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授信、产品创新等情况。(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配合)


(三)建立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加大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精简上下游链条企业调查审批环节,在业务办理时效、手续资料、收费等方面实行优惠便捷措施。在合理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工具,支持核心企业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条。(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牵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配合)


(四)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作用。支持在赣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和电商平台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等各方信息共享,构建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促进供应链交易信息清晰可视和风险可控。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提升金融“保链强链”服务水平。支持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民营银行、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等配合)


(五)扩大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采购部门、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积极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入平台并确认信息,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对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作出贡献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在全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中给予表扬或者奖励。探索建立对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核心企业的奖励措施。(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