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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3年,是成立最早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先后由供销社、人民公社、农业银行、人民银行等进行管理。2003年,吉林省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8个省份之一。2004年5月,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正式成立。2006年起,县级联社陆续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省县两级法人体制逐步形成。2008年起,按照银保监会的统一部署,我省开始组织推进农信社股份制改革。2018年以来,省联社以提升基层行社“四自”能力为目标,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把履职重点放在科技建设、制度建设、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和追责问责上,重点强化县级法人行社的市场主体、经营主体和风险责任,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加强基层行社的科技支撑、业务指导、员工培训、品牌宣传和产品研发,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争取风险处置和改革发展政策支持,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多年来,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创新产品服务,发展普惠金融,规范经营管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逐步成为省内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支农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省联社总部设置20个部室(中心),9个稽核审计中心,4个服务机构(信息科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集中监督中心、集中作业授权中心),2个非常设机构。全系统下辖法人机构52家,其中农商行39家,农村信用联社13家,营业网点1,703个,员工2.6万人。

截至2020年6月末,全系统资产总额7,628.5亿元、负债总额7,105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5.7%、6.5%。各项存款5,179.1亿元、各项贷款3,493.7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9.6%、9.2%。存贷款规模分别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21.2%和20.8%,位列第1位,75%的县级行社是当地第一大银行,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